信件编号: | 20190506001 | 来信时间: | 2019-05-06 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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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张*** |
内容: | 本人于2019年4月28日通过拼多多平台在萧县盛德众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风大道)所经营的拼多多店铺“仲萱优品”购买了美国进口辅酶Q10一瓶,消费金额186元,订单编号:190428-274781962951797.本想孝敬长辈,但长辈喝了后便腹痛腹泻,结果仔细一查看产品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配料表、生产日期、生产商、生产标准、厂址、QS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本人诉求:1.严肃查处该商家销售这种三无食品并予以书面回复查办结果。2.申请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退一赔十。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场监督局   
答复时间:
2019-05-21 08: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多次到萧县盛德众合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一直处于关门状态,执法人员多次拨打该企业登记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均无法联系到该企业,当事人也已退出拼多多平台,我局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拟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已将该情况电话告知投诉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