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青龙集镇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力量建设,提升乡镇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精神和《宿州市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宿防[2021]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龙集镇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过程将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位应聘者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择优录取。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评估,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消防员2名,夜间实行轮班制度,每班3人。
消防员要求:有志于消防乡镇消防事业的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0周岁)并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吸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投身消防事业,并为乡镇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公民。
(二)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视力4.8以上(含矫正视力),体检合格(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具有化工类、中文类、会计类、计算机类、通讯类、消防工程、体育运动特长或专长的相关专业人员,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退伍消防员、有体育、写作、大学本科或有消防工作经历等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处罚不满3年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经费保障
乡镇专职队人员经费现按照6万元/人/年(其中人员工资3.6万元/人/年、人员保险1.2万元/人/年、其他保障费用1.2万元/人/年),业务经费5万元/年/队标准保障。
五、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5日在青龙集镇先锋网、青龙集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及镇、村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报名地点设在青龙集镇党政办(东一楼)。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录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体能测试组成。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2.考察。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能力素质与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拟录用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招录情况全程在青龙集镇先锋网、青龙集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及镇、村公开栏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结束后正式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程序进行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557-5851424
监督举报电话:0557-5851424
附件:消防员招聘公告
报名表
青龙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