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1-22 16:47:28 生成日期: 2024-01-22 16:47: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办事指南
词: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22 16:47信息来源: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者:城管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受理条件

1. 因特殊需要;

2. 申报材料齐全。

二、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1.审批表各类要素填写齐全、真实;2.需盖章(法人)、签字(个人)。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查看

位置图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查看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勘察,由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填写勘察意见;

3.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王新

窗口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审查

0.6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吴旭东

园林审查岗

现场勘察,并提出勘察意见

办结

0.2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令堂

审批办结岗

出具办结通知书

四、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受理机构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注:

样表见链接:http://s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d816c19fa01821f58019c7154&ssqdCode=8de62044671a49b0bf29b314d16b31d4&typeSipe=nameSk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