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19〕9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城区标定地价制定工作,建立了萧县城区2020年标定地价体系,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评估的价格时点为2020年1月1日;
二、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分为商服、住宅、工业三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设定;
三、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建立在标准宗地为设定使用状况和基础设施条件下正常市场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本次标定地价公示范围:东至萧县与淮北市行政界线;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规划西环线、山体一线;北至北环路。除去凤凰山脉山体面积7.16平方公里,公示总面积54.3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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