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1号)、《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等相关文件、规程要求,开展了萧县2023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已经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批准同意,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县地价管理的实际需要,本次标定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价格表现形式包括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公示范围总面积68.09平方公里。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划分为25个标定区域,相应布设25宗标准宗地,其中商服标准宗地5宗,住宅标准宗地15宗,工业标准宗地5宗。
二、本标定地价主要用于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引导,可作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决策、宗地评估、转让课税等参考依据。
三、此次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四、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具体应用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萧县2023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内涵表
2. 萧县2023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公示信息表
3. 萧县2023年度城区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