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4〕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形成2025年度萧县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评估的价格时点为2025年1月1日;
二、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分为商业服务业、城镇住宅两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商业服务业40年、城镇住宅70年;
三、本次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在标准宗地为设定使用状况和基础设施条件下正常市场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本次标定地价公示范围:北至萧县北站,东至东环路以东,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总面积为34.5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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