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排查大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循环园区安徽鑫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废焚烧锅炉违规掺烧煤炭。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停止掺烧煤炭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目标任务
停止掺烧煤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萧县循环园区安徽鑫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废锅炉停止掺烧煤炭,改为使用生物质颗粒。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萧县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5022018
电子邮箱:471239464@qq.com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