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2018年8月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目录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4 |
92.1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9 |
4.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5 |
87.6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 |
73.45 |
公务用车购置 |
15 |
14.2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92.15万元,完成预算的8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招待支出;二是公车改革,车辆收回。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4.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65万元,占95.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45%。,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招待支出。2017年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4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外县法院来我院开庭及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4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9万元,下降0.07%,减少的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导致交通费用减少。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4.2万元,购置警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案。2017年底,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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