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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发表时间:2019-08-20 11:23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萧县法院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8.5

4.4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8.5

4.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5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招待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与预算一致。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宿州市人民法院因公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4.4万元, 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4.1万元,下降48%,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招待支出。2018年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42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外县法院来我院开庭及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车运行费为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73.4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我院车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无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相关支出均列入其它交通费用,未通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科目列支。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案。2018年底,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1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xxrm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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