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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17-08-18 18:00 信息来源:萧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预决算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对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进行侦查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位名

位性

1

萧县人民察院

政全额拨款行政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28.41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91.29万元),支出总计1528.41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175.1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均减少22.5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经费,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经费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37.1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2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7.1万元,支出总计1337.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均增加27.88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2016年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7.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7.88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2016年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27.88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2016年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3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 检察 行政运行2016年度年初预算为653.24万元,决算95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 检察  其他检察支出2016年度年初预算为50.24万元,决算38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另外预算执行出现偏差: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初预算17万元,未执行; 公诉和审判监督年初预算85万元,未执行;            侦查监督年初预算37.1万元,未执行;  执行监督年初预算21万元,未执行;控告申诉年初预算25万元,未执行;            两房建设年初预算26万元,未执行;以上几项支出均列入其他检察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1.47万元、津贴补贴285.59万元、奖金5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25万元, 主要包括:退休费123.33万元、生活补助13.23万元;医疗费7.4万元,奖励金8万元,提租补贴8.1万元,其他对家庭服务支出50.17万元。公用经费合计42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13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9.94万元、邮电费2.39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36.5万元、会议费1.4万元、维护费90.59万元,培训费6.1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专用材料费4.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9万元、劳务费1.99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萧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22.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萧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萧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萧县人民检察院无项目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8.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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