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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说明

发表时间:2020-08-20 11:39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萧县检察院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2.70

26.0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0.00

5.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2.70

21.0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35

21.01

        公务用车购置费

21.35

0.00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4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7万元,占19.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01万元,占8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9年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7万元, 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13.93%,增长的原因是省市院来我院检查工作量增加。2019年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院检查工作、全市观摩庭审及会议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1.0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车改革后严格派车制度,公务用车减少,厉行节约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看守所提审、宿州市及法院开庭。截至20191231日,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开联系方式: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4436652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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