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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说明

发表时间:2018-01-23 15:33 信息来源:萧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预决算 阅读人次: 字体:   ]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萧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0.0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我院全体干警职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单位没有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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