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为了不断加强我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依法规范母婴保健管理,保证全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准入,县卫生健康委决定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资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县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母婴保健证到期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二)取得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三) 申请终止妊娠、结扎手术项目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妇产科或者外科临床经验。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拟报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按照本人从事的相应技术服务项目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一)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注:仅护士)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有效证明。
(六)护理专业毕业的,拟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需提供助产技术岗前培训(进修)证明。
三、培训考核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
(三)地点: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宜及要求
由所在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审核合格后电子版报送至xxfyg2021@163.com邮箱,纸质版上报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与妇幼保健股(1137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时提交资料报名,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所有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高 艳 联系电话: 0557-5033933。
附件: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资格统计表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
执业机构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证书编号
注:此表后附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执业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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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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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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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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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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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医 学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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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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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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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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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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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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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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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审批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表中“姓名、性别”等项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2)“专业技术培训经历”为本人参加过的与申请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情况;
(3)“专业技术工作简历”为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4)“单位意见”一栏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应按要求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2
2024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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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职称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申请专业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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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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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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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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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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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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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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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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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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