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妥善解决在岗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筑牢医疗卫生体系“网底”,促进全县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1号),在岗村医按照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3 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560万元,截止2023年萧县在岗村医养老保险954人,政府缴纳养老保险资金576.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4.76万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421.69万元),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县财政承担补助资金576.45万元。经费来源于县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全额拨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妥善解决在岗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筑牢医疗卫生体系“网底”,促进全县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萧县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受到了广大村医的一致好评和满意,在岗村医工作积极性及村医队伍稳定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后续村医队伍吸收新鲜血液,补充后备村医力量,增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打下了更好基础,能够为群众提供更好、更稳定的优质医疗服务。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评分表)
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具体包括:实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产出质量、产出数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方法为公众评判法,自评得分100 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为在岗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按照最新缴费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的政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2023年年初开展了项目预算工作,全年预算金额为560万元,2023年底开展项目继续评价工作,为在岗村医参加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购买基本保险,政府承担部分资金576.45万元,全面落实了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各项工作业务有序开展,稳步发展村医队伍,切实满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1成本目标: 财政对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的补助年初绩效目标56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576.45万元; 2、时效目标: 资金到位率年初绩效目标 100%,截止2023年实际到位率100%。3、数量目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954人。
(四)项目效益情况。1、有利于为在岗村医参保提供基本保障,缓解生活压力;2、有利于实现在岗村医参保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3、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不定时、不定期的对在岗乡村医生满意度调查,记录满意度调查情况,及时掌握在岗乡村医生心里状况及工作情况,根据省市有关乡村医生最新文件,及时调整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工作,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格项目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