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县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县卫健委决定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全县互联网诊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将《萧县2025年度对全县互联网诊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萧县2025年度对全县互联网诊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萧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萧商改办﹝2025﹞1号)文件要求,县卫健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互联网诊疗机构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卫健委牵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10月30日
抽查对象:全县互联网诊疗机构
抽查比例:抽查比例100%。
四、联合检查事项
(一)县卫健委:机构资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依法执业情况检查等;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发布行为检查;对药品网络销售的检查。
五、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卫健委(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医疗机构。由县卫健委(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企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机构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卫健委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县商改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参考市级联合抽查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医疗机构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卫健委: 王臣玲 1775575132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纵皖玉 15755779206
附件:1.萧县2025年互联网诊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萧县2025年互联网诊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1:
2025年度互联网诊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
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互联网诊疗 |
2025年度全省互联网诊疗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卫健部门 |
机构资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依法执业情况检查等 |
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县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4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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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发布行为检查;对药品网络销售的检查 |
附件2:
2025年度互联网诊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
检查企业数量(户) |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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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问题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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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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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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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县卫健委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填写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