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巩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萧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积极推动萧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萧县医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萧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萧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目前我县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均已实现院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萧县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和以县长为组长的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县委对医改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县域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建立年度医共体工作台账,落实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管理,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规范化、同质化、智慧化水平。通过三级“师带徒”制度,提升基层医疗能力。医共体中心药房的组建、挂牌、各项制度及相关运行流程已完善。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计划投资1600万元建设智能化信息平台,完成医院之间互联互通改造。
二、逐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县中医院二期、凤城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完成23个乡镇卫生院及277个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萧县人民医院依托蚌医大一附院建设省区域心血管专科医疗中心,强化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主要外转病种专科建设。
萧县人民医院与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合作协议,并在眼科、泌尿外科和ICU科设立了专家工作室。萧县中医院依托与徐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共建骨科、急诊外科、老年医学科、影像科四个博士工作站;与徐州中医院、徐州矿务局总医院等开展科室共建;徐州中医院长三角名医“吴琦工作室”在中医院挂牌成立。进一步深化与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徐州等地先进医疗机构合作共建,争取在人才培养、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2024年至今,共选派32人进修,引进高层次人才37人(含8名博士),开展新技术70余项。
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夯实基层卫生服务根基
萧县黄口镇中心卫生院和张庄寨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已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及一类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024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69.58%,转诊量减少,形成“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格局,2025年7月份宿州市卫健委将对萧县县域医疗次中心两家乡镇卫生院复核评估。萧县祖楼镇、王寨镇、赵庄镇、大屯镇、杨楼镇、新庄镇、白土镇7所中心卫生院继续落实一院一策。
2025年组织县级执业医师20名医疗专家下沉到基层驻点帮扶,通过“师带徒”机制帮扶乡镇及村卫生室医生,强化上下转诊协作。搭建远程医疗平台,实现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及教学,让村民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四、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筑牢基层卫生健康防线
医共体建设方面,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机制,推广“慢病小包干”做法;建立县乡村一体贯通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疗质控、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管理中心,加强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派驻服务。对接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地优质医疗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室共建等方面强化合作,县中医院启动创建三级医院。提升基层服务质效,推进萧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建立资源共享中心和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对标濉溪县,学习其管理模式等成果,落实“六贯通”重点任务。
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县级帮扶镇级提升医疗技术水平,镇级指导村级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落实逐级转诊制度,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让签约居民在县域内享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024年7月底,萧县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萧县第一批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部分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试行)》(萧医保秘〔2024〕24号),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中医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宿医保秘〔2023〕28号)文件规定:市域内具有住院资质、安装基金监管系统、实施智能场景监控的基层医疗机构,经验收合格纳入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试点。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试点医疗机构。
五、强化医保政策保障,助力卫生事业发展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规定,1、市域内普通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2、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增加0.5倍。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 6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50%。到省外异地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二)我县执行宿州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市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助理基层医疗。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 60%,年度报销限额220元/人。参保居民报销时出示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居民均可。
(三)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医共体内实行以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差别化医保补偿政策和价格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市域内住院待遇相同,以促进基层首诊、有序就医。(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四)萧县从2019年7月1日落实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落实实施方案,实行市级统筹。从2025年1月1日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政策,确保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享受。
(五)目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品规约800种。其中治疗糖尿病药品约33个品规,治疗心脏病药品约31个品规,治疗高血压药品约47个品规。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7-5021910 负责人:胡萧睿
联系电话:18105576928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抄送:县委目标信息中心,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