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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6-26 10:48 信息来源: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 责任编辑:卫健委 阅读人次: 字体:   ]

 

 

 

 

尊敬的靳朝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锦屏街道庙街社区卫生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锦屏街道原庙街村卫生室坐落于开发区工业园内,因开发区规划于2024年4月拆迁,拆迁款已拨付给庙街社区居委会,龙城镇卫生院已于2025年2月28日向县卫健委提出重建庙街村卫生室的申请(在原址西侧重建,建设资金由庙街社区居委会支付),卫健委也已同意。目前,庙街村卫生室主体已完工,下一步准备室内装修。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7- 5021970     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13855796629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抄送:县委目标信息中心,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A--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D--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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