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靳朝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锦屏街道庙街社区卫生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锦屏街道原庙街村卫生室坐落于开发区工业园内,因开发区规划于2024年4月拆迁,拆迁款已拨付给庙街社区居委会,龙城镇卫生院已于2025年2月28日向县卫健委提出重建庙街村卫生室的申请(在原址西侧重建,建设资金由庙街社区居委会支付),卫健委也已同意。目前,庙街村卫生室主体已完工,下一步准备室内装修。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7- 5021970 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13855796629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抄送:县委目标信息中心,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