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7日批准皖北烈士陵园、蒙城烈士陵园、安庆市烈士陵园、桐城市烈士陵园和太湖县烈士陵园为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市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等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及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扎实做好史料研究,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充分发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被公布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制作保护标志牌。各地将设立保护标志后的正面照片(电子版)报省厅存档。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