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萧县“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驻萧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树立标杆、引领风尚,褒扬退役军人积极奉献的精神风范,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奋发有为,持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兵支书”、“最美军嫂”、“最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我县广大退役军人及军属的典型事迹,表彰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萧县经济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成绩突出、贡献卓越的优秀退役军人及军属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做最好,立足岗位做贡献,为全面开创我县“进十争百”新局面汇聚磅礴力量。
二、评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条件
在萧县辖区范围内工作生活,且为萧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要求思想政治坚定、实绩业绩突出、品德修养良好、社会群众认可、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曾获评国家、省、市、县模范退役军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表彰
1.原则上不列入推荐对象人员:已获得同级同类表彰及上一层级表彰;
2.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3.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5.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
6.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规违纪,违背社会公德等行为。
三、表彰名额
全县评选“最美退役军人”5名;“最美双拥人物”2名;“最美兵支书”3名、“最美军嫂”2名、“最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3支。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上报(6月20日—7月10日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广泛宣传、深入挖掘、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于7月10日前向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选小组报送推荐材料。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单位择优推荐对象1-2名。推荐材料包括:《萧县“最美评选”(个人)推荐审批表》(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如推荐人选曾获得过表彰,则附带提供有关表彰或证明材料。
(二)初步公示(7月11日—7月16日)。由评选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所推荐对象进行初审,选出各类候选人在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三)评选审定(7月16日—7月20日)。根据候选人公示情况,由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兵支书”、“最美军嫂”、“最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四)发布表彰(7月21日—7月27日)。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作出《关于表彰萧县“最美退役军人”等的决定》。拟定于2023年庆祝“八一”建军节双拥晚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集中宣传(7月28日—10月31日)。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展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评选出的15名“最美”系列拍摄宣传视频,并制作宣传展板。鼓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助推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把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年度退役军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典型宣传工作,把宣传报道的重点放在宣扬典型、弘扬先进上,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
(二)严格审查把关。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真正把政治过硬、事迹过硬的先进典型从基层中选出来。要深入挖掘事迹,认真撰写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杜绝粗制滥造、弄虚作假。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要求抓紧完成评选推荐工作,于7月10日前将初步人选上报至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选小组。要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真实、逻辑严密、生动感人。要严格落实规定的推荐程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上报的推荐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不再递补。
报送地址: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杨晨 电话:5020020 邮箱:radani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