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强,夏开军代表: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萧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是医疗保障“最前端、最基础”的工作,事关全县“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医疗保障制度的良性运行,事关全县参保居民的健康福祉。
一、连续几年的个人保费小幅上涨,使得部分村民的缴费积极性并不高。2020年萧县城乡居民参保115.11万人,2021年萧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14.92万人,2022年萧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08.8万人,2023年度萧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 103.21 万人,2024年萧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99.82万人。由于城乡居民参保人数逐年下降,虽然个人缴费与财政配套每年每人增加60元,但是因参保人数下降,城乡居民基金总收入基本稳定,基金支出却逐年增大,尤其是萧县靠近徐州及异地就医省直接清算,已经影响到萧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二、逐年上涨的保费给部分农村居民带来压力,尤其是未纳入低保等特殊政策、无法享受参保资助的较低收入群体,基层征缴工作殊为不易。当下,居民医保收支压力均在显现。居民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总体高于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有限,且受参保群体非强制参保、居民收入稳定性差、就医流向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等因素,其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更为迫切。
三、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详细分解落实参保任务,实行层级责任制,明确收缴目标,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较多乡镇街道积极动员,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征缴进度较好。
四、部分参保群众觉得买了医保没有用到,觉得吃亏了。但那些得大病的,每次报账都是成千上万,有的甚至几十万,还有的年年要报销,他们报销的补偿资金来自于市县政府设立的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池。参保人员缴纳的医保费和国家财政配套补贴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自己不用时支持他人,起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作用。
现行筹资机制下筹资标准每年调增,个人账户当年未使用的部分,个人账户余额归集到封闭基金用于住院补偿。城乡基本医保为了避免因为重大疾病引起的导致家庭贫困的现象,在基本医保补偿的基础上,对因为重大疾病而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达到条件后进行“二次报销”,通过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避免甚至解决因为一场大病对家庭的灾难影响。
萧县医保局将积极对市县政府及省市医保局反映,落实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及待遇享受动态调整机制。并积极建议省市医保局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及待遇享受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萧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557-2208965
萧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