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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发表时间:2023-10-10 10:06 信息来源:萧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扶贫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答:家庭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其中:(1)工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务工就业得到的工资,包括兼职和打零工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
(2)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户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含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一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包含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利息、租金,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等。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社会救济、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赡养收入和在外工作的家庭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也是转移性收入。
(5)生产经营性支出是指农户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的支出,建设圈舍、购买幼崽饲料等的支出,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投入、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承包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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