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引入共享电单车便民出行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两年,为方便群众出行,我县实施了共享自行车项目,但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现有公共交通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有效缓解城区公共交通压力,助推我县文明创建工作,近期,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拟在我县城区实施共享电动车项目,并通过公开拍卖经营权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落实项目实施。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由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安徽相皖国泰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萧县共享电动车投放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萧县共享电动车投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该事项整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结论为低风险,风险可控,评审结果已向萧县政法委员会报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完成项目拍卖工作,尽快推进共享电单车项目实施,为我县群众的出行提供方便。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150****5444 负责人:彭 飞
联系电话:5011901
萧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