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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发表时间:2025-03-27 17:40 信息来源: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城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如对各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通过以下救济渠道申诉:

1、行政复议: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萧县人民政府或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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