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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

发表时间:2024-01-11 18:31 信息来源:萧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安监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

二、 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萧县应急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六、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七、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或单位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业务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文件、资料审查,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审查、核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局负责人根据业务科室的审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审批决定。

4.办结:业务科室根据审批决定,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或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并存档。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5016701

十六、监督电话:0557-3791028

十七、办理地点:萧县政务中心二楼应急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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