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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萧城一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04-20 16:56 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编辑:发改委 阅读人次: 字体:   ]

  安徽省城一中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200450号)、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价费2003152号)文件有关规定,参照毗邻县区同类学校的现行收费标准,结合你校最近对学生宿舍进行的具体改造情况,现对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

二、学生住宿应遵循自愿原则,住宿费已含水电费和日常管理费,学校不得在住宿费以外重复收费。

三、学校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住宿设备应包括:床、写字桌、凳子、放行李的橱柜等。

四、收费时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及网站公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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