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龙霄家园小区群众来电反映:其小区近期交房,物业通知要缴纳物业费,并且要缴纳装修保证金2千元,群众表示自己现不装修,物业依然强制进行收取.
接到群众反映“装修押金 ”的问题,龙城镇人民政府现办理答复如下: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在交房时已经缴纳装修押金,反映人以装修为由要求退还装修押金,龙城镇依照县发改委的回复为据已再次通知物业尽快退还装修押金,如物业公司不予退还,建议价格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