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皖能源电力〔2022〕59号)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29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萧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制定《萧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Q/CSG 11516.2-2010
5.《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Q/CSG 11516.3-2010
6.《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Q/CSG 11516.4-2010
7.《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验收规范》Q/CSG12001-2010
8.《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9.《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
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号)
6.《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291号)
7.《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政办〔2021〕7号)
8.《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宿发改能源〔2023〕72号)
(三)规划文件
1.《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皖能源电力〔2022〕59号)
2.《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皖发改产业〔2023〕465号)
2.《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宿州市萧县国土空间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5.《安徽萧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6.《萧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7.其他相关规划
第3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萧县中心城区和周边乡镇。
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23-2025年,中远期为2026-2035年。
第4条 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为依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适度超前、规范建设的原则,创新发展模式、提供服务水平。建成通过互联网平台统一管理的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运营高效、开放共享、覆盖广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5条 规划原则
本着全局规划、适度超前,分区引导、分类实施,示范带动、稳步推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萧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第6条 规划目标
依据国家、安徽省和宿州市相关政策,借鉴其他县市经验,结合萧县具体县情,提出与萧县电动汽车推广使用相适应,合理布局、规模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第二章 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第7条 电动汽车总保有量预测结果
萧县地处安徽省北大门、徐州近郊,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部位和华北平原的东南边缘;素有“四省通衢”之称,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中原经济区”等全局性战略和安徽省实施“东向发展”、“皖北振兴”等区域性战略的节点。截至2022年,萧县辖22个镇、1个乡,三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经济开发区,四个园区。总面积1885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萧县常住人口为1054597人。根据政府推动和社会资本协助,萧县的汽车保有量和后期新能源车的保有量都将排在前面,萧县未来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如下: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面电动化(占比分别达到90%和85%),电动私家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物流车、网约车、环卫车迎来电动化高速发展期。目前萧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网络无法支撑电动汽车规模化发展,严重制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综上所述,需要通过提前布局萧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未来萧县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打好夯实的基础。
截至2023年9月底,全县电动汽车保有量3394辆,包括公车、私人汽车、物流车、环卫车、公务车等,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1433个。
目前,政务租用新能源汽车也逐步推开。预计到2025年底,全县电动汽车总量预计达到4750辆。到2035年,全县电动汽车总量预计达到8300辆。
表1 萧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单位:辆)
年份 |
公交车 |
私家车 |
物流运输车 |
出租车 |
租赁车 |
邮政、环卫用车 |
总计 |
2023 |
14 |
3100 |
15 |
100 |
156 |
9 |
3394 |
2025 |
100 |
4000 |
50 |
200 |
300 |
100 |
4750 |
2035 |
200 |
7000 |
100 |
300 |
500 |
200 |
8300 |
第8条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充电设施建设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按照“公用为主,自用为辅、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分区引导、分类落实”进行配置。
(1)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直流);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2。
(2)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出租车采用专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考虑充电需求时,出租车建立公共充电桩的桩车比不低于1:11。
(3)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新建住宅项目的开发企业应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趋势装表接电需要。配建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用地标准,配建要求和标准纳入供地条件。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住宅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4)邮政、环卫等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根据邮政、环卫车的运行特点,专用充电桩(直流)需求按桩车比1:2设置。
(6)物流车辆
考虑到本县物流车辆通常在营运公司集中停放,按照1:2 桩车比设置公共充电桩。
(7)各企事业单位自有场地
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场地建设充电设施。
第9条 充电设施规模需求
到2025年,萧县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最低要求为:至少需要建设2130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1613个,交流充电桩517个)。
表2 2025年萧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一览表
车辆分类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总充电桩数(个) |
换电站(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直流充电桩(个) |
公交车 |
100 |
50 |
0 |
0 |
50 |
私家车等社会车辆 |
4350 |
2000 |
0 |
500 |
1500 |
出租车 |
200 |
40 |
0 |
8 |
32 |
物流车辆 |
50 |
20 |
0 |
3 |
17 |
邮政车和环卫 |
50 |
20 |
0 |
6 |
14 |
合计 |
4750 |
2130 |
0 |
517 |
1613 |
到2035年,萧县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最低要求为:至少需要建设4040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3212个,交流充电桩828个)。
表3 2035年萧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一览表
车辆分类 |
电动汽车数量(辆) |
总充电桩数(个) |
换电站(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直流充电桩(个) |
公交车 |
200 |
100 |
0 |
0 |
100 |
私家车等社会车辆 |
7500 |
3800 |
0 |
800 |
3000 |
出租车 |
300 |
80 |
0 |
16 |
64 |
物流车辆 |
100 |
40 |
0 |
8 |
32 |
邮政车和环卫 |
200 |
20 |
0 |
4 |
16 |
合计 |
8300 |
4040 |
0 |
828 |
3212 |
第三章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第10条 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4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1)近期目标
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累计达到2130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613个,交流充电桩517个,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县城中心城区、所有乡镇政府、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和乡镇交通综合服务站,在满足全县4750辆电动汽车需求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建设。
(2)中远期目标
到2035年,新建充电桩累计达到4040个,其中直流充电桩3212个,交流充电桩828个,充电基础设施满足县域道路沿线和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满足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充电桩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完成,运营维护体系基本完善。
第11条 充换电站布局
1.公交充换电站
萧县电动公交车保有量基本维持现状,主要布局考虑充分扩大公交专用桩布局点位范围,方便电动公交运行。
2.公共充换电站
鉴于独立用地公共充换电站建设成本高昂,建议规划近期(2023-2025年)不设置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而是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其他社会公共场所集中设置充电桩,换电站建议由电动汽车4S店或第三方专业机构配置;中远期适当建设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除常规充电营业外,还承担电动车和充电设施维保、窗口经营、多样化服务等功能。
表4 县域公共充换电站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公共充换电站1 |
萧县火车站 |
- |
- |
中远期 |
2 |
公共充换电站1 |
萧县高铁站 |
- |
- |
中远期 |
第12条 公交车充电设施
近期:新建2处充换桩点,新建共计50个直流桩;
中远期:共4处充电桩点和100个充电桩点,共计100个直流桩可满足200辆公交汽车充电需求。
表5 县域公交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公交充电站1 |
25 |
- |
近期 |
2 |
公交充电站2 |
25 |
- |
近期 |
3 |
公交充电站3 |
25 |
- |
中远期 |
4 |
公交充电站4 |
25 |
- |
中远期 |
第13条 环卫专项充电设施
与环卫基层管理机构合建。
近期:新建2处充换桩点,新建共计8个直流桩;
表6 县域环卫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小康路与小西环交叉口环卫停车场 |
小康路与小西环交叉口东南侧 |
4 |
- |
近期 |
2 |
梅村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环卫停车场 |
梅村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
4 |
- |
中远期 |
3 |
滨河路和滨湖路交叉口环卫停车场 |
滨河路和滨湖路交叉口东北侧 |
8 |
- |
中远期 |
第14条 物流充电设施
近期:考虑物流车自身使用需求,在萧县冷链物流及公共配送中心建设1处物流专用桩,其中直流充电桩17个,交流充电桩3个。
表7 县域物流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萧县冷链物流及公共配送中心 |
|
17 |
3 |
近期 |
2 |
萧县邮政邮件综合处理中心 |
宿州市萧县车站路2号 |
12 |
3 |
中远期 |
第15条 机关单位充电设施
近期:选取县直机关10处,建设70个直流充电桩、48个交流充电桩;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需要配建充电桩,满足公务用车及办公人员私人小汽车充电需求。
表8 县域机关单位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萧县人民政府停车场 |
凤城街道复兴路18号 |
10 |
26 |
近期 |
2 |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停车场 |
龙城镇龙湖路嘉鸿招商部旁边 |
5 |
2 |
近期 |
3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车场 |
龙城镇淮海东路龙湖公园西南侧 |
10 |
2 |
近期 |
4 |
萧县生态环境局停车场 |
世纪大道与丰收南路交叉口东180米 |
5 |
2 |
近期 |
5 |
萧县教育局停车场 |
龙霄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西120米 |
5 |
2 |
近期 |
6 |
萧县公安局停车场 |
健康南路 |
10 |
2 |
近期 |
7 |
萧县县委党校停车场 |
人大巷与城北路交叉口西180米 |
10 |
2 |
近期 |
8 |
萧县人民法院停车场 |
龙河街道张江路100号 |
5 |
2 |
近期 |
9 |
萧县城市管理局 |
大同街458号 |
5 |
6 |
近期 |
10 |
萧县房管中心 |
行政大道凤翔小区东北侧 |
5 |
2 |
近期 |
第16条 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
依据新能源出租车的运营特点,一般采用“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充电模式,平均每辆车每天充电两次,充电时间分配为白天运营期间一次直流快充,晚上停运期间一次交流慢充。
表9 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出租车停车场1 |
|
32 |
8 |
近期 |
2 |
出租车停车场2 |
|
32 |
8 |
中远期 |
第17条 社会停车充电设施
近期:在全县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等场所布局11处充电桩点,配置170个直流充电桩和62个交流充电桩。
中远期:在全县安置区布局20个充电桩点,配置300个直流充电桩和100个交流充电桩。
表10 社会停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火车站停车场 |
车站路 |
20 |
12 |
近期 |
2 |
萧县北站停车场 |
龙腾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北侧 |
30 |
18 |
近期 |
3 |
银海停车场 |
西环路银海集团附近 |
20 |
12 |
中期 |
4 |
植物园东园停车场 |
凤城街道龙腾大道凤山隧道口北边1公里 |
10 |
2 |
近期 |
5 |
植物园西园停车场 |
凤城街道龙腾大道凤山隧道口北边1公里 |
10 |
2 |
近期 |
6 |
无名沟停车场 |
淮海路无名沟 |
10 |
2 |
近期 |
7 |
岱湖公园停车场 |
岱湖公园 |
50 |
10 |
近期 |
8 |
虎山公园停车场 |
淮海路西段 |
5 |
1 |
近期 |
9 |
老联华停车场 |
凤山花园南门 |
5 |
1 |
近期 |
10 |
龙山公园停车场 |
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叉口 |
5 |
1 |
近期 |
11 |
交通路停车场 |
交通路中心加油站对面 |
5 |
1 |
近期 |
第18条 旅游景区停车充电设施
近期:规划旅游巴士和社会车辆利用景区停车场充电设施,结合3A级以上景区设置3个充电桩点,配置123个直流充电桩和35个交流充电桩。
表11 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萧县蔡洼红色旅游景 |
萧县蔡洼红色旅游景 |
20 |
5 |
近期 |
2 |
萧县皇藏峪景区 |
城东南35公里处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 |
50 |
10 |
近期 |
3 |
水墨圣泉古镇停车场 |
|
53 |
20 |
近期 |
第19条 县域道路停车充电设施
近期:结合省级公路网及骨干公路网,形成区域内城际快充网络,建议结合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点布置7个直流充电桩点,共配建直流充电桩21个。
表12 县域道路沿线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龙城镇东2KM龙凤大道南侧 |
3 |
近期 |
2 |
东外环(G311国道)与公园路交叉口南340米处东侧 |
3 |
近期 |
3 |
301省道(迎宾大道)与东环路叉口南0.5公里处东侧 |
3 |
近期 |
4 |
龙城镇城南3KM中山南路东侧 |
3 |
近期 |
5 |
北外环(G311国道)与031乡道交叉口西140米处北侧 |
3 |
近期 |
6 |
龙城镇交通西路(G301国道)与淮海西路交叉口南310米处西侧 |
3 |
近期 |
7 |
龙城镇G311国道/S301省道与091乡道交叉口东930米处北侧 |
3 |
近期 |
第20条 乡镇停车充电设施
近期:城乡交通运输站(乡镇综合服务站)乡镇政府机关单位配建专用直流充电桩273个,交流充电桩58个。
表13 乡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凤城街道 |
街道政府 |
5 |
1 |
近期 |
2 |
街道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 |
龙河街道 |
街道政府 |
5 |
1 |
近期 |
4 |
街道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5 |
锦屏街道 |
街道政府 |
5 |
1 |
近期 |
6 |
街道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7 |
龙城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8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9 |
圣泉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10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11 |
黄口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12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13 |
杨楼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14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15 |
刘套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16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17 |
新庄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18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19 |
闫集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20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21 |
杜楼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22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23 |
王寨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24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25 |
为民服务和应急保障中心 |
3 |
4 |
近期 |
|
26 |
祖楼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27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28 |
丁里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29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0 |
白土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31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2 |
马井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33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4 |
张庄寨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35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6 |
赵庄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37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38 |
永堌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39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40 |
青龙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41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42 |
大屯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43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44 |
官桥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45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46 |
庄里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47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48 |
酒店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49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50 |
孙圩子镇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51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52 |
石林乡 |
镇政府 |
5 |
1 |
近期 |
53 |
乡镇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
54 |
萧县经济开发区 |
开发区管委会 |
5 |
1 |
近期 |
55 |
开发区综合服务站 |
5 |
1 |
近期 |
第21条 中心城区学校停车充电设施
近期:在县域中心城区学校布局15个充电桩点,配置75个直流充电桩和75个交流充电桩,满足学校职工电动汽车日常充电需求。
表14 中心城区学校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萧县实验高级中学(凤北校区) |
发展大道西段 |
5 |
5 |
近期 |
2 |
萧县实验高中 |
德舆路与清心亭大道交叉口西南80米 |
5 |
5 |
近期 |
3 |
萧县凤山中学 |
龙城镇北关 |
5 |
5 |
近期 |
4 |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萧县绿城学校 |
凤城街道黄庵子村 |
5 |
5 |
近期 |
5 |
萧县城北初级中学 |
顺河路 |
5 |
5 |
近期 |
6 |
萧县鹏程高级中学衡水一中分校 |
岱湖路 |
5 |
5 |
近期 |
7 |
宿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凤城校区) |
龙城镇岱湖路(客运西站向北1000米) |
5 |
5 |
近期 |
8 |
萧县城北初级中学阳光校区 |
龙河街道青年路 |
5 |
5 |
近期 |
9 |
萧县思源学校 |
泗城镇 |
5 |
5 |
近期 |
10 |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萧县凤翔学校 |
拱翠东路与子固路交叉口西北220米 |
5 |
5 |
近期 |
11 |
萧县实验小学 |
公园路附近 |
5 |
5 |
近期 |
12 |
萧县中学 |
202省道 |
5 |
5 |
近期 |
13 |
萧县师范学校 |
民享街2号 |
5 |
5 |
近期 |
14 |
柏星小学 |
西内环路 |
5 |
5 |
近期 |
15 |
闽泰学校 |
西内环路 |
5 |
5 |
近期 |
第22条 县域安置点及老旧小区停车充电设施
在县域安置点社区布局10个充电桩点,配置200个直流充电桩和50个交流充电桩,满足安置点社区居民电动汽车日常充电需求。
第23条 住宅小区停车充电设施
对县域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停车位和配电扩容改造,增设10个充电桩点,配置200个直流充电桩和50个交流充电桩,到规划期末,县域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配建充电桩不少于停车数的5%。
第24条 行政村停车充电设施
中远期:在全县每个行政村配置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各5个,实现县域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第25条 开发园区充电设施
项目在萧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五园范围内安装新能源智慧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280个,每个站点配10台120kW双枪充电桩,配套安装变压器等附属设施。
表15 开发园区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充电桩站点(个) |
直流充电桩(个) |
交流充电桩(个) |
建设周期 |
1 |
清源污水厂 |
4 |
40 |
|
近期 |
2 |
姬村污水处理厂 |
2 |
20 |
|
近期 |
3 |
核心区污水处理厂 |
2 |
20 |
|
近期 |
4 |
轻化园污水处理厂 |
2 |
20 |
|
近期 |
5 |
姬村自来水厂 |
2 |
20 |
|
近期 |
6 |
轻化园自来水厂 |
1 |
10 |
|
近期 |
7 |
核心区自来水厂 |
3 |
30 |
|
近期 |
8 |
循环园自来水厂 |
1 |
10 |
|
近期 |
9 |
乡村振兴一期 |
30 |
300 |
|
近期 |
10 |
乡村振兴二期 |
37 |
370 |
|
近期 |
11 |
淮海智能园(社区中心) |
25 |
250 |
|
近期 |
12 |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凤城项目 |
16 |
160 |
|
近期 |
13 |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 |
10 |
100 |
|
近期 |
14 |
标准化厂房一期 |
15 |
150 |
|
近期 |
15 |
标准化厂房二期 |
17 |
170 |
|
近期 |
16 |
标准化厂房三期 |
20 |
200 |
|
近期 |
17 |
标准化厂房四期 |
30 |
300 |
|
近期 |
18 |
萧县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厂房 |
33 |
330 |
|
近期 |
19 |
萧县东部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30 |
300 |
|
近期 |
第四章充电设施接入规划
第26条 充电桩电源及配电系统
1、电源
根据《“十四五”萧县电网发展规划报告》,电动汽车接入电压等级应根据充电设备及辅助设备总容量,综合考虑需用系数、同时率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220V充电设备宜接入低压配电箱;380V充电设备宜通过专用线路接入低压配电室。接入10kV的充换电设施,宜接入公用电网10kV线路或环网柜、电缆分支箱、开关站等。
1)电压等级
接入电压等级应根据充电设备及辅助设备总容量,综合考虑需用系数、同时率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表16 充换电设施宜采用的供电电压等级
供电电压等级 |
充换设备及辅助 |
受电变压器容量 |
380V |
160kW及以下 |
50kVA及以下 |
10kV |
- |
160kVA~10MVA |
2)接入方式
380V充电设备宜通过专用线路接入低压配电室。接入10kV的充换电设施,宜接入公用电网10kV线路或环网柜、电缆分支箱、开关站等。
2、配电系统
与萧县配电网规划充分衔接,规划10kV电缆线路或架空线路进线廊道,按用电设备容量合理确定变压器容量。
充电桩的接地系统应采用TN-S,电源首先考虑从各建设地点专用或附近公用配电房低压侧接入,如配电房剩余负荷不满足或已满负荷时,应与电力部门对接,考虑配网升级改造或独立建设专用配电房。
第27条 充电设施区域负荷测算
1、测算方法
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
充电设施负荷符合以下要求: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或对公共交通、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充电设施,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本规划中公交和环卫充电设施按照二级负荷供电。
(2)其余场所按三级负荷供电。
充电设备负荷容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1.单台充电设备输出功率为:P= U×I
2.单台充电设备输入视在容量:
S=P/η/cosΦ (4-1)
式中,P为单台充电设备的输出功率,交流充电桩(慢充)输出功率取7kW,公交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快冲)输出功率取120kW,其余直流充电桩(快冲)输出功率取60kW;U是额定充电电压;I是额定充电电流;S为单台充电设备的输入容量;cosθ为充电设备功率因数,取值0.95;η为充电设备效率,取值0.9。
2、测算结果
根据容量计算结果,测算萧县2023~2025年规划充电设施新增负荷容量13.3万千伏安;2026~2035年规划充电设施新增负荷容量19.5万千伏安。
第五章建设实施计划
第28条 近期充电桩建设计划
到2025年,新建2处公交充电桩点,新建共计50个直流充电桩,满足100辆公交车的充电需求;新建1处环卫充电桩点,新建共计4个直流桩;新建2处物流充电桩点,新建共计20个物流专用桩,其中直流充电桩17个,交流充电桩3个;新建县直机关10处充电桩点,共计建设27个交流充电桩、100个直流充电桩;新建出租车专用充电桩点1处,共计建设32个直流充电桩、8个交流充电桩;在全县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等场所布局18处充电桩点,配置205个直流充电桩和69个交流充电桩。
结合3A级以上景区设置3处充电桩点,配置123个直流充电桩和35个交流充电桩;在县域中心城区学校新建15处充电桩点,新建共计75个直流充电桩和75个交流充电桩;在加油站新建7处充电桩点,新建共计35个直流充电桩。
在各乡镇镇政府和交通综合服务站新建55处充电桩点,新建共计273个直流充电桩和58个交流充电桩。
在萧县经开区建设布局100处充电桩,配置1000个直流充电桩。建设原则:一是按照同一区域的充电设施统一建设;二是根据新建充电设施所在供电网格(或单元)配网容量富余的区域有限建设,配网容量不足的计划到2025年建设。
第29条 中远期充电桩建设计划
中远期,在“十四五”工作基础上,对充电桩布局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全县累计建成充电桩4040个,其中公交直流充电桩100个,其余直流充电桩3112个,交流充电桩828个。
第30条 近期建设投资估算
近期充电设施建设投资19019万元,主要包含充电设施设备、供电设施设备、建安费、雨棚等综合费用单价,全部由项目企业自筹解决。
第31条 运营成本及经济评价
(1)能源使用成本
主要是电网购入的电能成本,按萧县充电桩调研平均电价0.4元/kWh。电动出租车每年行驶平均行驶10万公里计算,每辆车平均耗电量为20kWh/100公里,2023~2025年期间,按照年均1800辆普通电动汽车计算,一年电能消耗费用为:1800×20×1000×0.4=1440万元。到2025年,电动汽车年使用数量按照3120辆计算(按照电动汽车预测量80%),年电能消耗费用为2496万元。
(2)管理费、工资及附加
管理人员及工人定员10人,月平均工资及附加3000元/人,则年度工资36万元。
(3)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法进行直线折旧,房屋建筑物按70年平均折旧,残值均取5%,设备按20年平均折旧,残值均取10%。无形资产按20年进行摊销。
(4)修理费
按折旧费的5%计算。
(5)销售收入
电动汽车平均年行驶10万公里,参照特斯拉充电设施,每度电收取1.8元/kWh 服务费。
(6)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内部收益率:税前23.1%,所得税后16.5%;投资回收期:税前6.5年,所得税后7年(含建设期1年);财务净现值(ic=10%):税前4300万元,所得税后3500万元,税前和税后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
在盈利模式上,建议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生态思维,通过产业链生态布局解决盈利难问题,鼓励在充电业务收费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如租赁服务、电动汽车经营和4S店增值服务,广告业务、保险服务、金融产品、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汽车行业大数据,为相关领域提供数据等,延伸企业产业链,实现企业盈利。同时在盈利模式上,
企业应结合地方实际和发展需求,发展、培育关联产业的发展,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完善整个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链。
第六章重点任务
第32条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公用为主,专用为辅,兼顾换电策略。以公用充电设施为主导,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机关单位、景区等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用户的充电焦虑;推进全县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满足新能源用户的临时补电需求。
(1)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第33条 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
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
第34条 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建立符合萧县电动汽车发展现状及方向的充电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明确各方既有利益与潜在利益,尽可能兼顾各方,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建立多方交流协作机制和平台,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第35条 建设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及运营平台”,平台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全面接入,打通了政府部门、电动汽车运营商、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和车主之间的数据壁垒,破解在新能源车、桩、站领域存在的“各运营企业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设备状态无法监控、运营安全缺乏监管”等难题,实现萧县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有效整合和统一管理,利于加快萧县智能化充换电网络的整体建设进程。
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与实施效果
第36条 组织保障
成立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自规局、城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乡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发改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于发改委,具体协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电动汽车发展与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商讨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37条 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应用的保障措施和产业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适合萧县县情的土地使用、电价优惠、税费减免等相关配套政策。将电动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新能源采购政策。
要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和专用车辆优先采用电动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辆中电动汽车比例100%,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研究出台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购电动汽车政策,对电动汽车建立“一站式”服务,在挂牌、使用、年检、年审等方面优先办理。
第38条 资金保障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出台补贴政策,加快推广应用。为了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需要发行专项债券募集电动汽车的购车、运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鼓励和支持在一定的准入条件下,有实力、有经验的社会投资主体在本县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按投资额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为充电站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减免充电设施建设时涉及的电力增容费。
第39条 用地保障
县域范围内各区域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第40条 简化审批流程
县级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八章附则
第41条 解释权
本规划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图:1.萧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2.萧县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