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中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议》(第9号)收悉。经认真研判,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分散式风力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8〕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 号)规定,依据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全额上网”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 建设指标需纳入省年度建设方案管理,在省能源局进行竞争性配置取得相应指标后建设。
办复类别:A类
2023年7月17日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