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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7-17 10:12 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编辑:发改委 阅读人次: 字体:   ]


毛中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议》(第9号)收悉。经认真研判,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分散式风力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8〕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 号)规定,依据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全额上网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 建设指标需纳入省年度建设方案管理,在省能源局进行竞争性配置取得相应指标后建设。

办复类别:A类


2023年7月17日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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