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园区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等负责全园的宏观经济管理,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问题,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园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利用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园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全园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轻化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等。
二、机构设置
轻化工业园分两个股室: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萧县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萧县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
纳入宿州市萧县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萧县轻化工业园本级,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萧县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70.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70.7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9.19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指标限制招商引资力度;二是节省开支,减少单位运营成本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6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14万元,占92.6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68万元,占7.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6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9万元,占52.3%;项目支出270.83万元,占4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6.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26.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8.71万元,下降67.62%,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指标限制招商引资力度;二是节省开支,减少单位运营成本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15万元,增长64.63%。主要原因一是优化园区招商环境;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三是扶贫工作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6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95万元,增长65.37%。主要原因一是优化园区招商环境;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三是扶贫工作力度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73万元,占47.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万元,占0.85%;节能环保(类)支出60.31万元,占11.46%;城乡社区(类)支出202.38万元,占38.47%;农林水(类)支出8.14万元,占1.5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8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优化园区招商环境;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三是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其中:基本支出255.21万元,占48.52%;项目支出270.83万元,占51.4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办公设备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工资增长。
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园区环境保护与监管力度,污水处理设备更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园区环境监管力度。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化园区招商环境。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力度加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9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2018年度,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未做预算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XLS
公开联系方式:宿州市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891657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