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开发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安全生产;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及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同时”,承担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处置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环境保护、监督、信息化建设、环境统计、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