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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表时间:2024-03-15 15:57 信息来源: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经开区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开发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以开发区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导组组长由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担任,每季度对园区开展一次督导,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导重点,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整改不力等情况,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压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萧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生产主体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园区内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中心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7.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动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实施改造提升。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10.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1.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3.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5.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6.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等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推动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加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检查力度。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8.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9.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0.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推进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有序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1.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和帮扶行动。

22.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3.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移交办理、停水停电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4.综合统筹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装备配备,推动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5.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按照市县安委会部署,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监管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三、进度安排

20242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42月至4)。编制印发萧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全面部署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园区推广。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有关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提供工作建议。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落实监管责任。其中:安全环保局牵头负责危化品、工贸、特种设备安全,各环保中队牵头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建设开发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水利、大跨度建()筑物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综合执法中心牵头负责燃气、自建房群租房、沿街商铺门面安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别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

()加强安全投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完善法规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强化考核巡查。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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