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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2-07-13 17:00 信息来源:白土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白土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

二、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县气象局等部门的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预警信息,省、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信息及病虫情报,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

(二)信息采集

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越冬和越夏情况、预测预报结果、发生流行趋势、发生危害面积、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灾害发生后,由县农业局向县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四)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温、洪涝预测预报。

2、收到植保部门的大范围灾害性病虫测报结果。

3、其它自然灾害。

(五)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冰雹、毁灭性稻瘟病、稻飞虱、蝗虫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时组织群众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适期防治。

三、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请县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四、附则

(一)名词术语

1、本预案所称农业,专指种植业。

2、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突发性灾害。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农业局制定,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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