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大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文芝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小火亡人”事故教训,不断强化措施,有效减少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针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开窗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对全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治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开窗行动”,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畅通疏散通道,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镇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依据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和《合用场所消防疏散“开窗行动”工作方案》等规定,起草了《大屯镇合用场所消防疏散“开窗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反复酝酿、修改,最终形成了《大屯镇合用场所消防疏散“开窗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8月1日以镇政府名义大政〔2021〕39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灭火和逃生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燃气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安全合规等。
五、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大屯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完善定期调度、会商研判等机制。
(三)集中攻坚阶段(9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针对前期摸排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场所,要组织教育、民政、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或予以取缔。9 月 30 日前,所有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共用疏散设施的合用场所必须全部“开窗”,确保“应开尽开”。
(四)总结验收阶段(12 月 20 日至 12 月 30 日)。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从治理部署开展情况、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 以及形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开窗”行动,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要加强形势研判,对本地区近5年 “小火亡人”事故进行分析,找准摸透规律特点和问题症结,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七、创新举措
1.强化防范措施。从严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彻底分隔,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2.深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合用场所火灾危险性,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结合摸排工作,与合用场所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发动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采取走街串巷、敲门入户、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解读咨询:萧县大屯镇安委会 郑锋
咨询电话:0557-220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