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屯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大屯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研究制定了《大屯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萧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大屯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大屯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宿防办〔2023〕9号)、萧县安委会办公室萧县消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萧防办〔2023〕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大屯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文芝、镇长王洋洋担任组长,副镇长张超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委办,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
三、整治重点
紧盯医院、养老院、学校和幼儿园、宾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场所、新领域新业态等9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对于重点场所和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下列10类情形: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摄氏度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任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逃生楼梯数量不足。
四、任务分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浙江武义“4.17”亡人火灾、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亡人和我县“4.27”金盟新型建材火灾事故教训,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老旧场所、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厂房、仓储未经审批擅自分隔、出租,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违规搭建,以及存在的部分厂房、仓库分隔改建摄影棚、直播带货等新型隐患,对存在两种以上业态的厂房、仓库,由各行政村、有关单位逐一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5月底前,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2);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镇政府将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镇班子成员、各有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同时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5月5日前)。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精准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五一”小长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6日至9月20日)。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镇政府抽调有关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各行政村要健全完善每季度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等“三定期”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镇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将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攻坚行动列入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镇政府将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喇叭、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各地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5月份起,各有关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各有关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4)并报镇消安委办公室;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张超,联系电话:13965352688。
附件:1.大屯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3.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4.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大屯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芝 党委书记
王洋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 超 副镇长
副 组 长:王忠峦 人大主席
郑 锋 党委副书记
巩庆贺 党委副书记
高金龙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 迁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 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威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琛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杜长友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孙 瑞 副镇长
邵 伟 四级调研员
牛少杰 主任科员
陈多春 主任科员
成 员:杨 洋 镇党政办主任
李 瑾 镇民政所所长
杨 磊 镇卫生院院长
张永立 镇中心校校长
王孝贤 镇计生办主任
祖敏杰 镇水利站站长
郭志强 镇城建站站长
蔡新怀 镇统计站站长
郭吉升 镇司法所所长
卢俊岭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长
邵 强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军 镇畜牧站站长
各行政村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委办,由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会商、定期调度。
附件2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3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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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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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所类别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火灾隐患(条) |
整改火灾隐患(条) |
整改率 |
1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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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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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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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宾馆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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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场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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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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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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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旧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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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领域新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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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三合一”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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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单位:卫生院、民政所、中心校、派出所,每月15日前报送镇消委办。
附件4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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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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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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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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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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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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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 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重点 整治情形。 |
政策咨询机关:大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57-577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