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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灾害类】大屯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06 10:11 信息来源:大屯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大屯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  风险分析

自然灾害:大屯镇为温带季风季候,平原为主,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旱涝、冰雹、霜冻等。这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会对全镇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事故灾难:大屯镇拥有众多的企业,如工贸、服装加工等,这些企业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等。此外,道路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也可能出现故障,导致事故灾难的发生。

3.1.2  风险监测

大屯镇需要承担主要风险监测任务的队伍和人员包括风险隐患巡查人员、信息报告员、先期处置人员以及配合上级开展灾情统计等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风险隐患进行巡查、及时报告风险监测信息、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等。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通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等基层工作人员收集和上报风险信息,利用信息化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捕捉风险信息。

3.2  预警

大屯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预测与预警结果,针对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1  预警启动

根据大屯镇监测监控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

事故预警的条件:事故发生的征兆。

事故预警的方法、方式:采用电话、手机、广播等方式通知。

信息发布的程序:根据各单位对突发事件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3.2.1.1下达预警指令

3.2.1.2  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2.1.3  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3.2.2  响应准备

在接到预警并且分析研判后,按照应急响应分级,准备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按照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并对大屯镇的应急资源进行调配,后勤保障组将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就绪,抢险救援组保持随时待命状态。

3.2.3  响应启动

3.2.3.1  有关负责人、应急工作组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

3.2.3.2  检查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有需要的要做到定向前置;

3.2.3.3  依法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3.2.3.4  明确转移路线、转移地点、转移方式、转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予以妥善安置;

3.2.3.5  加强对预判受影响区域内的加油站、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3.2.4预警解除

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和人员,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接报

在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采用内部电话、手机等方式立即报警(应急电话0557-5776886),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对讲机或广播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请求社会援助的电话。

所在村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镇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苗头性信息的工作要求,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

3.3.2  信息处置与研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萧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突发事件信息通常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请示支援事项等。

3.3.3  信息传递

3.3.3.1  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部用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向萧县应急管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3.3.3.2  向周边企业通报后勤保障组负责按照总指挥的指令向周边企业,利用手机进行事故信息通报,告知可能的危害和注意事项。

3.3.3.3  医疗救护求援当有人员受伤时,医疗救护组应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紧急救助。明确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单位)报告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分析研判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并闭。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指挥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信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4.2  应急处理措施

4.2.1  警戒疏散

警戒范围: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根据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警戒范围。

疏散区域:根据警戒范围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疏散的区域。疏散区域设置在学校、广场。

疏散负责人和组织者:疏散负责人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疏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者由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实施疏散计划。

紧急集合点:大屯初级中学

疏散方式:徒步疏散。

4.2.2  抢险救援

本地消防救援队伍:大屯镇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民兵连:民兵连建立联系,在需要时调用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基层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基层医疗救援队伍,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援和伤员转运等工作。

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物资搬运等工作。

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调用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如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2.3  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责任主体和负责人:责任主体大屯镇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工作。

被转移安置人员:被转移安置人员是指需要被转移安置的人员,包括受灾群众、失去住所的人员、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员等。

转移安置方式及场所:集中安置,安置在学校所属村、广场并集中提供食宿、医疗等基本生活服务。

被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及医疗需求:镇政府提供食品、水、衣物、住宿等。镇卫生院医疗提供急救医疗、常规医疗服务等。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援和护理服务。

被转移安置人员信息统计和人员安抚的工作:统计站负责信息统计,包括统计被转移安置人员的数量、身份信息等。妇联负责安抚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抚服务,帮助被转移安置人员缓解紧张情绪和心理压力。司法所向被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4.3  联动支援与保障

4.3.1  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组织受威胁人员紧急疏散;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参加抢险救援;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4.3.2  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4.3.3  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4  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等抢险救援工作。

4.3.5  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4.3.6  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4.3.7  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8  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现场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4.4  应急结束

各相关部门经确认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由总指挥宣布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4.4.1  事故已消除,不存在二次发生的可能;

4.4.2  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4.4.3  事故对人、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消除;

4.4.4  受伤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

4.4.5  事故现场已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保护

4.4.6  对应急救援工作应组织进行总结。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报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发布终止响应终止,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事发地所在村会同镇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突发事件灾难发生后,由党政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2  评估总结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评估是否准确;应急救援决策是否准确;应急救援资源调配使用是否合理;应急救援行动是否协调;通信是否畅通;应急救援效果与预案的不适之处,提出修订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可使用个人的手机和内部电话进行信息沟通应急电话0557-5776886(24小时通话)。

6.2  队伍保障

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本地区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乡镇消防队员、民兵、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

6.3  场所保障

张大屯初级中学作为紧急避难场所,负责人员张永立,可容纳5500人左右。

6.4  物资保障

依据本预案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大屯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事件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1.2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1.3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应急办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7.1.4  本预案应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

7.1.5  本预案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大屯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人员

 

         王洋洋(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指挥   ()

       王忠峦(人大主席)

              郑  锋(党委副书记)

              巩庆贺(党委副书记)

              高金龙(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  迁(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  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威(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琛(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杜长友(挂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孙  (副镇长)

              邵  伟(四级调研员)

              牛少杰(二级主任科员)

              陈多春(二级主任科员)

      员:        (党政办主任)

              刘   衡(纪委副书记)

              杨家勇(财政所所长)

              郭吉升(司法所所长)

              邵   强(市场监督所所长)

                        (卫生院院长)

                    张永立(中心校校长)

                   郭志强建所所长)

                   陈晓荣社保所所长

                   王孝贤卫计办主任

              张学东(统计站站长)

              孟  英(环保站站长)

              祖敏杰(水利站站长)

              刘丽英(农经站站长)

              金  亮(农技站站长

              苏祥东(林业站站长)

              李  军(畜牧站站长)

                    郑思伟自规所负责人

                    张新亮民政所负责人

              苑争争(农经站负责人)

              童立媛(文广站工作人员)

              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以上人员中若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履行。大屯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应急办),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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