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萧县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杜楼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洪水、溃堤、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3、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法防控、科学调度、防汛抗旱统筹,全民参与、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防指由镇长任指挥,分管农业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包片领导、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水利站等相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
2、镇防指组织机构
设立杜楼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洪工作,办事机构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3、镇防指职责
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防汛抗洪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洪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镇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洪排涝督导及镇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镇抗洪、防台风灾害各项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洪水调度,负责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镇人武部: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抗洪抢险等工作。紧急情况下要担负起抗洪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产等重大抗洪任务。
镇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防洪抢险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及抢险救灾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抗洪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镇民政所: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镇防指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抗旱、供水工程的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厉打击。负责全镇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台风暴雨时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灾区。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
镇农技站:负责农业防汛、抗洪、排涝的督导工作。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镇林业站:协助清除河道防洪区内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库、渠堤、塘坝安全的林木,做好林区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镇中心校:负责全镇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和重点危舍改造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镇电信、邮政:负责为重点防汛通讯、联络提供保障服务,确保汛情及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
镇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镇防指、重点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5、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指示,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洪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辖区内主要河流防洪预案的编制、审查;编制完善防台风暴潮预案,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洪部署和决策意见,供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洪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技站、畜牧站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所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镇防指负责防洪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1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