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镇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一、来文办理
1.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统一拆封、登记,当日送主要领导阅批,紧急的立即报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阅批。
2.党政办将主要领导阅批后的文件,及时交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办理。
3.来文办结后,由党政办将有领导批示、来文原件按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二、发文办理
1.拟稿。以官桥镇党委或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由相关部门负责拟稿,拟稿人员对文稿需进行初审,必须对公文格式、文件内容、语句、标点符号等严格把关。
2.核稿。部门负责人负责公文的核稿工作。
3.审核。起草文件部门负责将核稿后的纸质、电子版文件交由办公室审核。
4.审阅及签发。呈分管领导签阅,报主要领导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