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官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阅读人次: 字体:   ]

官桥镇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2-03-08 09:11 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官桥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官桥镇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来文办理

1.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统一拆封、登记,当日送主要领导阅批,紧急的立即报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阅批。

2.党政办将主要领导阅批后的文件,及时交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办理。

3.来文办结后,由党政办将有领导批示、来文原件按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发文办理

1.拟稿。以官桥镇党委或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由相关部门负责拟稿,拟稿人员对文稿需进行初审,必须对公文格式、文件内容、语句、标点符号等严格把关。

2.核稿。部门负责人负责公文的核稿工作。

3.审核。起草文件部门负责将核稿后的纸质、电子版文件交由办公室审核。

4.审阅及签发。呈分管领导签阅,报主要领导签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