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官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阅读人次: 字体:   ]

官桥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2-03-08 09:12 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官桥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官桥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备案制。所有公务接待相关负责部门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党政办按照接待要求统一填写《萧县公务接待审批单和《萧县公务接待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对口接待人员按照指定的地点开展接待活动

2.接待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具有萧县特色的菜肴或家常菜,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10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严禁公职人员在工作日早、中公务接待饮酒。

4.遵守审批程序。所有接待活动,必须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确不能按照正常审批程序申请的,对口接待人员必须先经主要负责人批准,事后及时到党政办补齐相关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