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包括笔、本、纸等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每半年汇总一次各部门的需求,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党政办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集中采购。
2.固定资产采购(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空调、打印机等整套设备)应以部门的名义填写《官桥镇物品采购审批单》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镇党政办,由党政办指导填写国有资产配置申请表,提交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财政所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盖章、备案,再由党政办在采购监管系统中申报采购计划,并严格按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及备案。
3.消耗性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党政办签字领取。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经党政办采购后交付申请部门使用,申请部门应妥善保管。
4.党政办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费用由党政办统一报账报销。报账报销时,需附有正式发票和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或申请报告。其他部门确需自行采购的,需报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自行采购。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自行采购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报账报销。报账报销时,需附有正式发票和申请报告。
5.采购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党政办分管负责人审批,采购金额1000元-5000元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