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官桥镇委员会,官桥镇人民政府”印章的使用。用印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的用印,按照《官桥镇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用印。
2.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制定的各类表格、材料,由使用印章部门填写《官桥镇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分管负责人签批后用印。
3.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出具的各类证明、说明材料,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批后用印。
4.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分管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用印。
5.其他相关材料,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应请示组织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安排办理,必要时请示主要负责人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