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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桥镇“碧水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0 17:21 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官桥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关于印发官桥镇碧水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官政〔202321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彻底改善我镇水环境面貌,严格落实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及达标年限的通知》(皖环发〔202218号)、《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官桥镇制定了《官桥镇碧水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3320

(此件公开发布)

官桥镇碧水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及达标年限的通知》(皖环发〔202218号)、《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结合《萧县萧滩新河宿州市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方案》《萧县废黄河铜山贾楼桥断面水质提升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大干一百天,全面开展清理整治镇域河道水环境问题,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和汛期水环境安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科学理念,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全面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着力解决水环境问题,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需求和权益。

二、环境现状

我镇农村面源较多,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农田退水等各类面源污染、河道内源污染等问题错综复杂、清理不及时,甚至长期不清理。岸坡种植屡禁不止,河面水草较多,果树施肥简易,农田深耕率较低,农作物秸秆离田率低,支沟支渠浸泡沤烂,岸坡随意堆放,焚烧痕迹随处可见。畜禽养殖业数量较多,养殖场(户)三防措施亟需完善,农田退水和畜禽粪水随地表径流携带大量的腐殖物质进入河道,致使我镇考核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很难靠水体自净能力完成。

三、工作目标

利用100天的时间,通过加大河道内源污染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农业农村面源及养殖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河长制作用及联防联控环境监管等攻坚行动落实到位,努力在20236月底前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集中排查阶段(316日-331日)

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攻坚内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清单。从环保、水利、畜牧等部门抽调业务人员或安排部门内部人员组成自查组,按照本辖区碧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围绕攻坚内容,开展全流域专项排查行动,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自查时一律用元道经纬相机现场拍照,建立图片文件夹,自查问题清单于331 日上报镇环保站。

(二)梳理重点、集中整治阶段(41日- 615日)

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按照攻坚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于自查期限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对自查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五落实政策,即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标准、落实完成时限。梳理重点,细化责任、集中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压实责任、总结归纳阶段(616-618日)

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明确到人。根据排查发现问题、任务完成时限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618日前)上报镇环保站。

()巩固成果、督导验收阶段(619-625)

碧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开展碧水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进行实地巡查、督导验收,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对各行政村的年度考核。

五、工作职责

环保站:对全镇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取消流域内涉水重污染行业入河排污口设置。按照“ 一口一策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要求,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规范镇区生活污水排污口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进行采样监测,汛期加强监测频次,确保入河水质达标。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向国考专班办公室报告监测情况。督促做好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加大监管污水处理厂运维力度。

水利站: 严格落实市总河长1号令、2号令,加大河道河口、堤防及干涸河床的巡查力度,严禁耕种农作物。督查督办各行政村对本辖区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违建、违规、种植、厕所、养殖、农作物秸秆、枯死水草及病死畜禽尸体等水面漂浮杂物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清除河道垃圾、枯烂树叶等水面漂浮物,清理河岸生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拆除傍河旱厕,做到河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加强对河流沿线村庄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置,严禁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入河,彻底消除河道垃圾污染隐患。认真履行河长办日常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巡查及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底泥淤积严重影响水体失去自净能力和汛期水环境安全的河流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减轻河道内源污染。清出的淤泥和垃圾要及时外运,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扎实开展清河行动”,督促有关行政村对岸坡种植、河面漂浮物、枯死水草、围网养殖等开展常态化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沿岸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避免生活污水直接入河。对各行政村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办;加快现有已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畜牧站:积极指导养殖企业落实三防措施”,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监督、指导其正常运行;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组织清理清运河流及坑塘沟渠堆积的农作物秸秆,防止秸秆浸泡沤烂造成水质恶化。开展主要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耕地的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及取缔围网养鱼疏通河面保洁工作,减少农田退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或集中处理利用。积极提倡推广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坚决遏制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行为。对于未实施雨污分流、无治污设施或者治污设施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粪污未经有效处理外排、利用无防渗设施的坑塘沟渠贮存粪污的养殖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或取缔关停,定期开展督查调度,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污染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发放防疫合格证。

住建所: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拆除、清理河道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以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河道两侧的生活垃圾转运点,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及跑、冒、滴、漏现象。完善垃圾收集与转运处理处置系统,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流域内各村要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加强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处理,严禁超标排放。对镇区污水管网错接、漏接、雨污混流及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河和问题整改工作,对辖区内的主要汇水河流及所有河库沟渠、支流支沟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对岸坡种植、河面漂浮物、枯死水草、围网养殖等开展常态化清理,对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养殖粪水等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立行立改,对确实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制订整治方案,按期限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县级、镇级、村级三级河长制河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对于水质超过VI类的纳入问题整治清单,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原则,通过封堵入河排污口、清淤疏浚、湿地净化、生态护坡以及其他生态修复措施,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

、攻坚内容各行政村全面排查辖区内河库沟渠内源污染、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排污口等进行综合整治。

各行政村排查水系名单:

1.前白村:马庄水库、灌沟河。

2.彭林村:五眼泉水库、双白中沟、灌沟河。

3.赵楼村:高原水库、双白中沟、灌沟河。

4.吴集村:丽山水库、潘林水库。

5.高庄村:沈峪水库。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绷紧神经,充分认识当前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将流域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确保碧水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应按照攻坚任务加强环境监管,全力开展巡查工作,严格执法。对全镇范围内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对排污直接入河的企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或搬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文件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各行政村、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官桥镇碧水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巡查小组,加大巡查力度,梳理问题清单及时清理整改,建立长效巡查机制。

(三)健全工作机制,沟通及时有效。各责任单位及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确保对接工作顺畅,传达指令及时,保质保量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各责任单位对接专职巡查人员、联络员名单于 3  2 0 日前报至镇环保站;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15日及月底报至镇环保站(每月报送2次), 其他信息报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于报送材料不及时、敷衍应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四)加强河长制落实,科学调控闸坝。严格落实市、县总河长令,制定闸坝科学调控方案,研判分析汛期雨情水情,科学合理调控闸坝,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开闸放水要尽量降低对下游水质的影响。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推动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督促检查各项整改攻坚措施落实情况。镇环保站将不定期组织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强力推进铁腕治污,对于排查问题瞒报漏报、整改工作不力、进展严重滞后、工作推诿未能按期完成攻坚内容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镇通报反面典型。

政策咨询机关:官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57-22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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