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县一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生态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积极的姿态、科学的谋划、务实的举措,确保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我镇也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近年来在“散乱污” 企业(作坊)专项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近年来“散乱污” 企业(作坊)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萧环委办〔2024〕47号《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散乱污”企业是指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这类企业通常不具备足够的环保设施,导致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对这些企业进行整治不仅可以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还可以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官桥镇在广泛调研基础上,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牵头起草了《官桥镇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7月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8月1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8月1日以镇政府名义(官政〔2024〕9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4年9月30日之前前按照“重大隐患必须消除、脏乱差现象必须整治”的原则,对各村排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立即实施分类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12月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确保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良性互动。
五、主要任务
《方案》对“散乱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行业范围、分类处置等作了具体界定,推动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在2024年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从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4年8月5日前为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编制印发镇级方案,全面部署启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专项治理阶段,全镇上下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2024年10月1日至11月1日后为督查验收阶段。11月1日以后为巩固提升、长效管理阶段,各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同时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细,镇环保站将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成立官桥镇“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顺利开展;各村镇直各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地毯式、网格式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摸清“散乱污”企业数量、位置、排污环节、违法违规情形等情况,制定整治清单,按照“关停取缔、提升改造、整合搬迁”进行分类,制定一企一策精准治理。
七、创新举措
一是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参与,凡是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散乱污”企业问题事项,全部列入排查整治范围;二是用好反向惩戒手段,对发现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严肃问责。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萧县官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超
咨询电话:0557-22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