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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参保缴费篇

发表时间:2024-11-12 10:27 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官桥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1.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答: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持有合法就业证件或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外籍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但无连续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暂停原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可参加居民医保。

3.哪些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资助政策,个人不缴费或者少缴费呢?

答:按照《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宿医保秘〔202211号)文件精神。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具体参保缴费资助金额依据当年度政策文件另行制定,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资助对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4.城乡居民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参保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至12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次年的11日至1231日。在20251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参保人员可在皖事通”APP“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缴费也可以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5.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以内,新生儿参保可线上通过手机登录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参保登记后跳转税务端进行缴费线下携带户口本前往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镇卫生院医保办,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什么年年涨?

答:一是国家医保政策的原则规定。国家确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在个人缴费增长的同时,国家各级财政补助也在相应增长,个人缴费是小头,政府补助才是大头。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的医保报销范围和提高的年度报销限额,持续增加的可报销药品种类,都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只有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和国家财政补助标准,才能充分保障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医保制度也才具有可持续性。三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逐年增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就医理念的转变,群众的就医需求逐渐提升,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看病就医的增速不断加大,大大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如果不增加医保基金收入基金就有穿底的风险,全民健康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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