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
以乡镇政府的名义行使执法权,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赋予和上级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巡查、检查和行政案件投诉举报受理、线索排查、调查取证、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参与配合乡镇或有关县直部门牵头的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活动。负责乡镇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案件的答复和应诉工作。接受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厘清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政府名义承担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县直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监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乡镇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以及上级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事项对日常执法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乡镇及时通报并配合县直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发生的情况复杂、职能交叉、需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乡镇会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执法。对跨区域、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或乡镇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二、办公地址:官桥镇政府院内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负责人姓名:暂未确定
五、联系方式
邮编:235282
办公邮箱:xxgqz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