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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桥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20 15:50 信息来源:官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官桥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关于印发《官桥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

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官发〔202516

 

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官桥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萧县官桥镇委员会                           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5 520

 

 

 

 

 

 

 

 

 

关于印发《官桥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

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改善镇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宿州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萧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持续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镇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025年午季禁烧(5月20日—7月20日)、秋季禁烧(9月20日—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午、秋两季禁烧工作分集中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5月24日(秋季:9月20日—9月24日),各村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并报镇禁烧办。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6月30日(秋季:9月25日—10月31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7月20日(秋季:11月1日—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组织验收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制定2025年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秸秆焚烧危害、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采取悬挂张贴条幅、墙报、宣传册、手机短信、微信、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各村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镇宣传组、督查组要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确保宣传不漏死角、不留盲点。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结合镇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形成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党员联户的立体包保网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达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县直单位和镇干部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昼夜值守,深入田间地头巡查,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五是盯紧秸秆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三)严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县督查考核、乡镇全面负责、各村具体负责”的禁烧工作机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及时部署、主动过问、一线指挥,分管负责人和镇(包村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午、秋两季,各村按照种植面积分别缴纳单位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缴纳保证金1万元,午秋两季实现零火点,返还保证金,镇将依据县文件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0.5万元。5000亩以下的缴纳保证金0.6万元,午秋两季实现零火点,返还保证金,镇将依据县文件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0.4万元。以上保证金午季于5月25日前、秋季于9月25日前缴纳到镇财政指定账户。为做好今年秸秆综禁工作给予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村先行拨付1.5万启动经费,5000亩以下的村先行拨付0.8万启动经费。

(五)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要制定可行方案,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结合包保巡查工作积极督促引导农户清理转运秸秆。各督查组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清理转运工作的督查,发现乱堆乱放秸秆行为要给予通报,并通知所在村及时清理,确保不出现抛洒和乱丢、乱堆秸秆现象。

(六)强化禁烧常态化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午、秋两季秸秆禁烧集中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非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强化禁烧监管工作。午秋两季农作物收种结束后,按照监管网格化要求,各村要依法开展日常禁烧的巡查和监管工作,严禁出现焚烧现象,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保障措施,具体负责本村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步入制度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管理轨道。

(七)强化应急处置。要积极关注分析今年午、秋禁烧期间的天气变化,特别要关注极端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各村要制定细化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禁烧执勤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每村不少于1辆洒水车、1辆应急车、1台拖拉机、1台旋耕机,每个执勤点至少1台风力灭火机、2个灭火器、5把铁锨、5把扫帚等)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执勤点、蓝天卫士、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迅速到达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并采取设置禁烧隔离带、灭茬、旋耕等成熟经验模式。各村秸秆收储企业和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设立专责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八)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的全天候监督作用,做好人员值守,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处置。全镇成立5个秸秆禁烧工作组,分别由镇级领导牵头负责;镇纪委牵头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确保取得实效。

秸秆禁烧巡(督)查组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的要求,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严督查、报实情”,对巡(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镇包保领导和镇禁烧办公室。

(九)严格考核奖惩。午、秋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禁烧办公室将组织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1.严格责任追究。

因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被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县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对全镇第一把火的村,行政村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包保该地块的村两委干部和镇级包保地块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扣除村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并重新缴纳。对全镇第一把火、发生2个及以上火点的,移交镇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凡是被市、县级督导组、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村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0元。对督查、检查发现并认定的火点,扣除该村午(秋)季禁烧保证金。对全年实现“零火点”的村,根据禁烧督查和考核情况确定村考核分值。

对督查发现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镇禁烧巡查组、督查组和各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包保人员有擅自离岗、脱岗,不按规定参与禁烧工作的,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2.严守工作纪律。镇级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的,需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经许可后向镇综禁办报备;禁烧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值守在岗时不得做与禁烧无关的事。工作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促值守人员在岗在位情况。镇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如实上报值守人员在位情况。

镇督查组发现1次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批评;2次违反工作纪律的,约谈当事人,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3次及以上违反工作纪律的,其本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严惩恶意行为。

镇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派出所负责人秸秆禁烧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对恶意纵火以及过失引发火灾的,高效调查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严格打击。

(十)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各村要根据农机装备保障水平、种植模式和农机农艺融合程度合理确定收割播种方式,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要严格农机作业管理,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签订作业协议,确保农机及时到位和按照规定作业;今年午、秋秸秆综合利用要以打捆离田为主,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12厘米以下措施;确保不留焚烧隐患;各村及镇农业农村中心要多管齐下,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的检查工作。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农机具不得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农机市场和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确需保留的,由村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各村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秸秆集中收储和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草场内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严防因秸秆潮湿堆积产生热量,无法有效散热而引发自燃现象;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他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省道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省际周边、县区周边、景区周边等处堆放秸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禁烧期间,镇禁烧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领导力度。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党建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镇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镇纪委: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现场效能检查,重点督查各级包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和工作纪律遵守情况,根据秸秆禁烧工作不同阶段的督查要求,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秸秆事件或较大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镇禁烧宣传组: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型媒体资源作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的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人责任,对故意纵火、涉黑涉恶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并通报全镇,形成高压威慑,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畅通、安全,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

镇党政办:禁烧期间及时调配适用车辆,确保督查、巡查用车;按要求预留一定车辆,保障秸秆禁烧应急需要。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秸秆禁烧资金管理、划拨、兑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的收缴、管理及相关工作。

镇应急和生态环境中心:负责秸秆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镇消防站指导各乡镇制定秸秆收储企业的内部消防安全规范,监督检查和指导相关企业防火安全建设,排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火灾事故。积极对接县禁烧办,做好火点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巡查执法做好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镇农业农村中心: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针,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级农技人员落实技术指导,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大力推广种植新技术,指导完善秸秆收集贮运等离田措施,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归集,督促各村规范做好秸秆集中堆放工作和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散落及乱堆乱放秸秆清理工作。组织对全镇林区、草地的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的林业损失的调查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秆倾倒入水体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同派出所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统筹协调秸秆收储设施用地,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镇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

镇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和农田、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他有关部门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坚决打赢全年禁烧战役攻坚战。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坚决打赢全年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镇禁烧”,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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