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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文件】关于萧县农村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6 15:39 信息来源: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关于萧县农村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萧住建〔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保洁水平,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根据萧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方案及我县与萧县君联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共同负责考核打分,住建局考核组打分占比30%,乡镇考核组打分占比70%,两项相加即为最后月度考核总分。

二、考核范围

萧县境内22个乡镇及龙城镇城区以外的村庄,服务人口约1260832人、总面积约为1719平方公里范围内所辖市市政道路、国道、省道、县道、农村道、村村通道路、农村镇街道、进村村口、村镇公共领域、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转运服务,重要路段路肩除草、绿化带保洁等服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为十个方面,分值共计100分。①乡镇道路保洁(25分)②乡镇村庄公共区域(25)③水面(20分)④垃圾桶、深埋桶保洁(5分)⑤交通护栏清洁(5分)⑥街道和道路除尘淤泥处理(5分)⑦广告牌、牛皮癣保洁和管理(6分)⑧特殊天气保洁(3分)⑨农贸市场管理(4分)⑩安全管理(2分)。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考核组,每月25之前将考核结果报县住建局村镇股。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分结果在80到90分内方能获得100%政府购买服务费,高于90分的每超过一分奖励当月政府购买服务费(垃圾治理基本服务费和垃圾治理计量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低于80分的每少于1分扣减当月政府购买服务费(垃圾治理基本服务费和垃圾治理计量服务费)的千分之一。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扣除当月服务经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两个月。两个月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扣除当年服务经费。扣除的服务经费由县住建局,作为考核绩效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总数不能超出合同总价范围。

 

附件:1、萧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分细则

2、萧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打分表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

 萧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分细则.docx萧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打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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