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民政局招标,萧县民政局实施,萧县龙城镇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建的萧县龙城镇三里庄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经萧县民政局认定属于社会性福利事业用房。根据《萧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发[2019]7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社会性福利事业用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此萧县龙城镇三里庄养老服务中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减免。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