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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县汽车东站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3-12 16:06 信息来源: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汽车东站建设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萧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发[2019]7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社会性福利事业用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此萧县汽车东站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减免。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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