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酒店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萧县酒店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号
酒店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持续推动我乡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2020〕11号)和《萧县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萧农工办〔2020〕9号)文件要求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背景
酒店乡地处萧县西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全乡下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7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人口和其他生产要素流动不断加速,乡村治理正面临户籍人口“人户分离”,村民利益诉求增加,村级治理呈现行政化趋势,乡村公共产品提供不足,基层自治组织功能和作用亟待增强等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乡村治理机制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二、试点思路
试点示范方案立足酒店乡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乡情实际,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完善自治机制,加强基层法治保障、构建法治良序,推进基层德治建设、培育文明乡风等4个方面12项治理事项着手,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实现乡村善治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三、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12月底,完成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工作。2023年,总结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
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集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突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引导实现更高比例的“一肩挑”。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乡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党员冬春轮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提升农村党员能力素质。建立健全农村党员责任区制度,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二)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完善自治机制
1.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事项多等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依法确定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制定村依法自治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2.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等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自治组织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工作重点转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逐步推行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分离。从村庄历史传统及现实发展需要出发,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强化约束作用。
3.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村级协商委员会、党群之家、民主大院、村民议事会、村民说事室等协商平台,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协商活动,建立健全民意征集、沟通酝酿、意见反馈等制度,保障村民有效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村民小组参与议事协商机制。
4.健全村级事务监督制约机制。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等四项权力运行边界。实施“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四议两公开”。推行“阳光村务”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公共事务、项目管理及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管理、困难补助申请、社保参保、计划生育审核以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和监督机制,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
(三)加强基层法治保障,构建法治良序
1.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行政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实施“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通过普法宣讲、村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长廊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用法治精神主导基层自治。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乡、村两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标准化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加强治安防控网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实现“村村有警,定期进村”工作目标。扎实开展乡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领域排查整治,加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整治黑恶势力、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毒品犯罪、非法集资和盗抢骗犯罪等突出问题。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进无犯罪、无涉毒、无赌博、无邪教、无失信、无群体性上访、无安全生产事故“七无”乡镇、村创建活动。
3.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警民联调”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乡村综治中心、“警民联调”室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完善“书记,乡长信箱、12345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诉求渠道的“及时办理、源头化解、结果反馈”机制。
4.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托乡便民服务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在建成乡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完善乡村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实现全乡范围内行政村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畅通村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民联系渠道,及时回应、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四)推进基层德治建设,培育文明乡风
1.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增强乡村治理源动力。深入挖掘培育典型人物、乡贤先进事迹,开展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让村民在潜移默化的熏陶中增强行为自觉,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
3.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婚丧事宜报备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黄赌毒”等不良习俗。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
1.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试点单位选择。选择丁庄行政村作为试点示范村。
3.试点方案制定。乡农技站、经管站等单位指导丁庄行政村拟定具体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三治”融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区域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2年9月)
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乡直有关单位责任,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适时通报工作情况,会商研究具体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乡农技站、经管站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试点示范村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六、预期效果
到2022年底,现代乡村治理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发挥,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农技站、经管站为牵头单位,涉及乡村治理任务的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任务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中央、省、市、县有关乡村治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乡党委、政府要充实基层乡村治理力量,指导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丁庄行政村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较强、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好以及工作力量、工作机制、工作基础较好;根据丁庄村村情农情、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动态管理、有序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三)聚焦问题,尊重实际。围绕乡村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乡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群众要大胆实践。要充分尊重农村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和生存方式,补齐农村治理短板。
(四)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宣传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展现试点示范村乡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