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理解《萧县酒店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县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办法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萧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宅基地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历史欠账比较多,导致引发许多矛盾纠纷。制定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形成初稿。方案由镇农经站在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县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酒店镇实际进行起草,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上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归纳意见,召开党委会,对意见反馈、方案等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三)形成定稿。根据党委会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形成定稿,呈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宅基地管理薄弱环节,切实提升我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着力建立“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 的宅基地管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四到场”要求,切实承担起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五、保障措施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巡查,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日常监管。村级组织要设立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指定 1 名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宅基地协管员,负责开展宅基地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酒店镇农经站;联系人:王德燃;联系电话:17755735766)